調漆、噴/烤漆工序廢氣通過車間密閉負壓收集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排氣筒排放。
活性炭吸附量
吸附量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單位質量的吸附劑上所吸附的吸附質的量,通常以kg吸附質/kg吸附劑或質量分數表示,在工業上吸附量稱為吸附劑的活性。吸附劑的活性有兩種表示方法:
(1)吸附劑的靜活性
在一定條件下,達到平衡時吸附劑的平衡吸附量即為其靜活性。對一定的吸附體系,靜活性只取決于吸附溫度和吸附質的濃度或分壓。
(2)吸附劑的動活性
在一定的操作條件下,將氣體混合物通過吸附床層,吸附質被吸附,當吸附一段時間后,從吸附劑層流出的氣體開始發現吸附質(或其濃度達到允許值)時,認為床層失敗,此時吸附劑吸附的吸質的量稱為吸附劑的動活性。動活性除與吸附劑和吸附質的特性有關外,還與溫度、濃度及操作條件有關。吸附劑的動活性值是吸附系統設計的主要依據。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調漆、噴/烤漆工序廢氣治理箱體的選擇和尺寸設計:
活性炭吸附裝置箱體的選擇應根據活性炭吸附箱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選擇,比如高溫強酸性或強堿性等環境中,需要使用具有相應性能的材料進行制作。箱體的尺寸設計應根據使用環境和需求進行設計,確定箱體的高度、寬度、高度等參數,以滿足活性炭吸附箱的使用要求。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活性炭的裝填:
活性炭是活性炭吸附箱的主要填料,裝填活性炭時,應選擇質量高、粒徑均勻的活性炭將活性炭放在箱體中,并相應調整活性炭的高低,以保證吸附效果的均勻性。注意要防止活性炭的表面造成損傷或污染。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連接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連接設備包括進風口口、出風口以及控制閥等部分。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調漆、噴/烤漆工序廢氣治理安裝注意事項:
1.活性炭吸附箱更換活性炭前,先保持對應車間或倉庫暫時封閉,停止其中的操作,然后再關閉風機。活性炭更換完成后,再開啟風機處理廢氣。
2.裝置進出風口法蘭與風管連接時須用密封條密封,可打密封膠,防止漏風;
3.裝置進口溫度不高于50℃;
4.若使用單位廢氣中有嚴重的漆霧或顆粒物,須增加與本設備配套的漆霧凈化器或除塵裝置;
5.在正常運轉中,活性炭吸附裝置裝卸料口須扣緊;
6.定期更換活性炭,飽和的活性炭吸附效率降低,應定期從下料口卸出,新裝上新的活性炭。更換周期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